我經常聽到那些試圖決定在丈夫出軌或有外遇蒐證之後是否想繼續結婚的人的消息。由於當今有許多女性靠自己賺錢,實際上並不需要一個男人來維持她們的生活,所以很容易懷疑,是否有正當的外遇蒐證理由與一個外遇了您或嘲弄您的婚姻誓言的男人在一起?

沒必要挽救回不去的愛情。
我最近收到一位妻子的來信,他說:去年我丈夫與我的助手有染,外遇了我。我的收入實際上比他高。我們的孩子都在上大學,而且長大了。我並不依賴那天他在經濟上或為了我的幸福而來。那天外遇蒐證我在和我的朋友談論這種情況時,她說:你為什麼要繼續結婚?因為你不再需要他為錢或為孩子而做,為什麼你想和一個外遇你的男人在一起?我不知道該如何回答或回答這些問題,因為我意識到她是對的。我和這個男人結婚有什麼用?我是否愚蠢地考慮繼續和他在一起?

我認為毫不猶豫地放棄婚姻才是對的。
現在,我確實承認,許多人由於金錢,安全或子女的原因而在不忠之後選擇繼續下去。但是,這些並不是婚外戀維持婚姻的唯一有效理由。我將在下面討論其他內容。


被外遇後想挽救婚姻的理由百百種。
除了金錢或孩子之外,我相信人們出於某些看似合理的原因選擇繼續下去,人們選擇在其中一項出軌或外遇後仍然在一起有外遇。最常見的第一個也是最常見的是愛仍然存在。是的,有人出軌,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但這並不意味著感覺突然消失。所以一切都是憑個人是如何思考的。這個男人值不值得挽回,只有自己才知道。正因為只有自己知道,所以必須好好思考未來的選擇,才能不讓自己成為受傷的人!